食品安全小常識
一、什么是食品質量?
(一)明示的食品質量安全:
包括食品標簽、食品說明中闡明的要求,消費者明確提出的要求。
(二)內在的食品質量內容:
包括:一是食品必須保證的食品安全,不能造成對人體的危害。二是必須履行的內容。指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三是包括安全性、營養性、可食用性等要求。所謂的安全性,是指食品在消費者食用、儲運、銷售等過程中,保障人體健康和安全的能力。所謂的營養性,是指食品對人體所必須的各種營養物質、礦物質元素的保障能力。食品的可食用性是指食品可供消費者食用的能力。任何食品都具有其特定的可食用性。
二、食品質量安全包括哪些內容?
一是食品的污染對人類的健康、安全帶來的威脅。
按食品污染的性質來分,有生物性污染、化學性污染、放射性污染。
按食品污染的來源劃分有原料污染、加工過程污染、包裝污染、運輸和貯存污染、銷售污染;
二是食品工業技術發展所帶來的質量安全問題。
如食品添加劑、食品生產配劑、介質以及輻射食品、轉基因食品等。這些食品工業的新技術多數采用化工、生物以及其他的生產技術。采用這些技術生產加工出來的食品對人體有什么影響,需要一個認識過程,不斷發展的新技術不斷帶來新的食品質量安全問題;
三是濫用食品標識。
食品標識是現代食品質量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種不同食品的特征及功能主要是通過標識來展示的。因此,食品標識對消費者選擇食品的心理影響很大。
食品標識的濫用,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偽造食品標識。如偽造生產日期、冒用廠名廠址,冒用質量標志;
(2)缺少警示說明;
(3)虛假標注食品功能或成分,用虛夸的方法展示該食品本不具有的功能或成分;
(4)缺少中文食品標識。進口食品,甚至有些國產食品,利用外文標識,讓國人無法辨認。
三、什么是食品污染?
食品污染是指食品受到“有害因素”的侵襲,致使食品的質量安全性、營養性和或感官性狀發生改變的過程。
食品污染大致可分為:
(1)食品中存在的天然有害物;
(2)環境污染物;
(3)濫用食品添加劑;
(4)食品加工、貯存、運輸及烹調過程中產生物質或工具、用具中的污染物。
根據污染物的性質,食品污染可分為生物性污染、化學性污染、放射性污染等。
食品污染造成的危害,可以歸結為:
(1)影響食品的感官性狀;
(2)造成食品中毒;
(3)引起機體的慢性危害。
四、什么是食品的生物性污染?
因微生物及其毒素、寄生蟲及其蟲卵等對食品的污染造成的食品質量安全問題為食品的生物性污染。這里所說的微生物及其毒素,主要是細菌及細菌毒素、真菌及真菌毒素等。